根据国家部委有关文件和《西南科技大学关于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西南科大通字〔2022〕10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做好我院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荐工作的组织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党委书记、分管本科教学院领导、系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接受申请、审查资格、组织评审、推荐公示和仲裁等工作。
(二)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院领导任组长,各系主任、教学办公室负责人、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毕业生辅导员等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负责推免常规工作。
(三)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日常事项由数理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协助。具体联系人:李老师、郭老师(东六C-415,联系电话:0816-6089667)。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指标和分配方式
(一)普通推免生基本条件
普通推免生应满足学校通知中推免生基本条件,具体见《西南科技大学关于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西南科大通字〔2022〕108号)。
(二)指标分配
普通推免指标分配(按专业)
序号 | 专业 | 专业人数 | 名额 |
1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68 | 3 |
2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77 | 4 |
3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94 | 5 |
4 | 应用物理学 | 100 | 5 |
合计 | 339 | 17 |
三、推荐办法
1.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推免生综合成绩分包含以下内容:
①加权平均成绩。其计算办法如下:
加权平均成绩=(必修课第一次正考平均学分绩点-1)×10+60
②优先条件加分。依据校发通知中附件1和《数理学院关于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优先计分办法》执行,加分上限5分。
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推免生综合成绩=加权平均成绩+优先条件加分
2.推荐依据
(1)拟推荐和拟递补名单的确定根据各专业推荐指标按推免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推荐;
(2)若推免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加权平均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推荐。
(3)若排名在前的学生自愿主动放弃推免资格(需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则按推免生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4)若对拟推荐和拟递补名单有异议,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审查,若发现不具备推免条件者,取消其推免资格,并按推免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具体日程安排
9月18日19:00前,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和公布。通过学院主页、教学科研办外张贴等方式公示各专业前六学期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
9月19日12:00前,学院将推免工作细则及PDF电子文档报教务处,同时在学院网站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予以发布。
申请推免学生在9月19日15:00前将相关材料递交到数理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东6C415)。
9月22日17:00前,学院在网站上对拟推荐学生和各专业递补学生的专业、学号、姓名、加权平均成绩、优先条件加分、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予以公示;同时将拟推荐(含递补)名单以及学生成绩单(身份证号码_姓名.pdf)发文报教务处。
五、本细则由数理学院2023年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